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調整航空保險附加費的批復》(1393號)、《關于收取航空保險附加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機號【2001】2286)相關文件要求,現我司調整國際(不含港澳臺)航線航空保險附加費收取標準,具體如下:
一、執行標準
1.銷售日期:2023年1月13日(含)00:00起;
2.成人旅客、兒童(無陪兒童)、占座嬰兒:國際(不含港澳臺)航線航空保險附加費每航段為4美金;
3.不占座嬰兒免收航空保險附加費。
二、華夏航空國際(不含港澳臺)航線航空保險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推睋Q開時航空保險附加費不退不補(換開時按原客票航空保險附加費標準打印,可進行手工修改)。
三、航空保險附加費須在旅客購票時與票款一并收取,航空保險附加項目和標準在客票上單獨標示,航空保險附加費仍以 YQ 表示,具體信息請參照 SITA 及各 CRS 系統中發布;旅客退票時,航空保險附加費按實際收取金額退還旅客。
四、各銷售單位在運價計算時使用QTE指令自動生成相關運價稅金,不允許手動修改。
五、本文件自2023年1月12日(含)起生效,請各銷售單位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