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旅客:
由于燃油成本變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與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要求,我司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具體如下:
一、執行標準
1.銷售日期:2023 年 4 月 5 日(含)00:00 起;
2.成人旅客:800 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每航段為人民幣 30 元;800 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每航段為人民幣 60 元;
3.兒童(無陪兒童)、軍警殘旅客燃油減半(如個位尾數不足 10 元的按舍去計算);
4.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注:嬰兒票編碼和票面須注明 INF;兒童票編碼和票面須注明 CHD;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編碼和票面須注明 GM/JC。
二、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換開時按原客票燃油附加費標準打印,可進行手工修改)。
三、燃油附加費須在旅客購票時與票款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項目和標準在客票上單獨標示,燃油附加費仍以 YQ 表示,征收方式不變,具體信息請參照 SITA 及各 CRS 系統中發布;旅客退票時,燃油附加費按實際收取金額退還旅客。
四、各銷售單位在出票時使用 PAT:A 指令無法自動生成燃油附加費或系統自動生成燃油附加費與本文收取標準不一致,則需手工修改適用的燃油附加費再進行銷售。
五、本文件自 2023 年 4 月 4 日(含)起生效,請各銷售單位遵照執行。